2014年1月19日 星期日

刻印

刻印為技,工具用平口刀,斜口刀只宜竹木等材料,大小約半公分。大刀宜刻大印,不宜小印。小刀可刻大印,唯氣魄不足,猶大筆不宜寫小楷,小筆雖可寫大字,但需塗抹,無行筆氣勢。
  
刻印講刀法,姚晏《再續三十五舉》列刀法十九種,有正入刀、單入刀、雙入刀、複刀、反刀、飛刀、挫刀、輕刀、伏刀、覆刀、切刀、舞刀、澀刀、遲刀、留刀、補刀、平刀等等,使初學者望而生畏。其實作者並不刻印,大抵旁觀者自以為有悟,遂見諸筆墨,以炫廣博,其害甚大。

所謂刀法,一指持刀之法,一指行刀之法,持刀大抵中指、食指在前,大姆指在後,持刀側行。行刀有() 由外向內刻,如寫字之行筆,刀需偏側,刻去一方而留一方,不能如書法之用中鋒,不然,刀過處,兩邊均不整齊。() 由內向外推刀,如持鋼筆,嘗見有前輩名家(如鄧雅先生) 如此。亦有() 持刀橫推,刀側近身,刻去外邊,此法使刻邊款更就手而不需另類刀法,或如孔白雲著《篆刻入門》所言以石就刀之不合理。

行刀之法,通常有兩種 :長劃用衝刀,由始至終一刀刻成(白文則一刀來,一刀去,刻成深劃,刻去字畫不需留部分,朱文則刻去文字之兩側,留字畫)。短劃則用切刀,一刻下即止,如蟲之食葉。通常刻印,衝切兼施,唯淅派前輩則喜切刀,致有鋸牙燕尾之譏。


刻印之前,先於薄紙上篆印,通常用厚紙一疊作墊。薄紙放上後。力按石印至留痕,然後在印痕內布置印文,經營位置,用毛筆書寫,用水反貼石印上,上蒙三四重紙,以指甲反覆刮壓,印文即留於石上,再用濃墨重寫一遍,即可動刀。如刻白文,可於印文中先淺刻,再用墨塗黑,使刻去部分更清楚。印刻妥後,洗去墨跡,用刷刷去石粉,即可鈐下察看,未妥處稍加修 飾,最後工序為擊邊與具款,印章即告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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